(記者葉靜美/彰化報導)由彰化市公所提報清領時期文物「南瑤宮嘉慶款翹頭案」、「南瑤宮道光款石香爐」、「南瑤宮媽祖與三十六官將印版」、「南瑤宮媽祖與二十四司印版」、「南瑤宮『慈帆普濟』匾」、「南瑤宮『福蔭海山』匾」等6件,昨(20)日通過彰化縣古物文化資產審議會審議,指定為一般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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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瑤宮嘉慶款翹頭案,具有明確年款,從年代與地點來看,與老大媽會成立時間關係密切,具歷史價值。(記者葉靜美翻攝)
 
6件古物,文化局早於107年即委託專家辦理「107-108年彰化縣南瑤宮及二林仁和宮文物普查建檔暨潛力古物調查研究計畫」案,完成文物基礎調查研究,得知6件古物完成年代皆為清嘉慶21年(1816)至清道光7年(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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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瑤宮道光款石香爐,以石作打製工藝,刻有「南瑤宮」、「道光丁亥年」,保存完整,具歷史價值。(記者葉靜美翻攝)
 
南瑤宮的歷史悠久,據《彰化縣志》記載:「天后聖母廟,…一在邑南門外尾窯,乾隆中士民公建,歲往笨港進香,男女塞道,屢著靈應…」,說明南瑤宮於乾隆中葉由紳民倡議興建。初建之時,地不及十坪,至清嘉慶7年(西元1802年)由彰化鄉紳再倡議重建,廟貌擴增五倍,日後歷經清道光、光緒年間重修,始具規模,現為縣定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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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瑤宮「慈帆普濟」匾,此匾呈現製作時嘉慶年代及修復時昭和時期,兩個時期製匾工藝。(記者葉靜美翻攝)
 
這次審議會新增指定一般古物共6件,目前縣內共指定37件一般古物,縣府將依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辦法第2條規定,進行古物之管理維護,賡續推動有形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傳承歷史文化脈絡。


文章來自: http://n.yam.com/Article/20220521769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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